清代· 李希圣
种桑已值山河改,看菊还怜甲子同。千载子云朱仲晦,不将应璩比陶公。
九月边城雪,南砧尚捣衣。龙蛇犹自起,乌鹊欲何依。
已共庭花落,还兼塞雁飞。故园松菊好,留滞不如归。
莲社攒眉强过从,马曹无事祗疏庸。新诗往往淩颜谢,归梦时时堕霅淞。
料理官田惟种秫,招要座客但论松。岂知三语江东掾,解道渊明似卧龙。
窈窕交疏间绮窗,自修水递接吴江。药储乳雀三千两,衣画轻鸾六百双。
烧蜡代薪施锦帐,列钱衔璧出金釭。化淳不似承恩死,彰义门前舐足降。
手栽松竹已成围,旧日池台有是非。避地岁时殊未晚,经年消息故应稀。
春寒驿路桃花发,暮雨江楼燕子飞。惭愧故人供药物,几回题札寄当归。
幕府承平一梦过,重来衰疾对山河。中兴耆旧风流尽,晚岁功名驾驭多。
辈行同时皆显要,传闻故事有淆讹。吞吴志在身先死,呜咽江声恨未磨。
郑花开后雨廉纤,杂拟诗工昔昔盐。秦女卷衣春脉脉,宓妃留枕夜厌厌。
流苏帐掩鹦初语,玳瑁梁新燕未沾。欲赋销魂多累句,年来才尽似江淹。
忠孝纷纶制作奇,麻鞋兽锦各恩私。白头相对论诗律,胜似东蒙共被时。
明妃曲未逊欧王,司马才如蜀郡杨。更喜酒醒人散后,月明深院对新妆。
试向高阳访酒徒,经过邺下问黄须。相逢意气从牛饮,要遣功名到狗屠。
废苑呼鹰花未落,繁台射雁草先枯。沼吴霸越寻常事,已办扁舟向五湖。
丧乱仍霜雪,川原野哭哀。强随明月去,偏挟冻云回。
客里青尊在,愁多白发催。苦吟生意尽,怀抱向谁开。
吴楚东南本一家,似闻疏凿遍三巴。暑霜春雪君能赋,毕竟张融胜木华。
李希圣,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