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士弘,字愧曾,长汀濯田陈屋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8)。14岁补博士弟子员,36岁中举人。清康熙元年(1662)任广信府推官,为政清廉,听断精明,六载审理十三县案件,释放无辜数百人,人们称赞他为“黎青天”。康熙三年,广信府属玉山县迭遭战乱,百姓离乡背井,士弘前往省问疾苦,招集流散各地百姓,垦田定赋,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不到一年,百废俱兴,民气渐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