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 游朴
石室文成未勒铭,丁阳遽閟草堂灵。亦知高士多遗落,遽使邦人失典刑。
莫恨骅骝终伏枥,相闻诗礼蚤趋庭。韦贤有子能传业,早晚明经起汉廷。
游朴(1526—1599),明福建福宁(今福建柘荣县)人,字太初。少聪慧,九岁能属文。万历二年进士,授成都府推官。入为大理寺评事。历迁刑部郎中。三任法曹,办案力求公正。官终湖广参政。有《藏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