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百禄

南北朝

范百禄(1029-1094)字子功,范镇兄锴之子也,成都华阳人。第进士,又举才识兼茂科。时治平水灾,大臣方议濮礼,百禄对策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昔汉哀尊共皇,河南、颍川大水;孝安尊德皇,京师、郡国二十九大水。盖大宗隆,小宗杀;宗庙重,私祀轻。今宜杀而隆,宜轻而重,是悖先王之礼。礼一悖,则人心失而天意睽,变异所由起也。”对入三等。

范百禄的作品
人物生平

治平年间

范百禄为北宋进士,宋英宗赵曙治平年间因水灾已为朝廷谋策。

熙宁年间

至宋神宗赵顼熙宁二年(即公元1069年)四月初五,原为司门郎中之范百禄改任为吏部郎中。另曾婉拒时为御史中丞的邓绾举荐为御史,但不久就被命为江南东路、利州路及梓州路提点刑狱公事,另加集贤院直学士。

任职其间利州武守周永懿被时为利州转运判官的鲜于侁揭发其贪赃枉法而被流放,所以范百禄续请恢复至道十五路先例,使用文职官员镇守边界。

在熊本管治泸州其间(约公元1073年),有蛮夷首领请降,副将贾昌言打算邀功将其杀害,但范百禄不认同,即往和熊本讲述其见解,熊本听后惊慌地看着范百禄及立即停止了对蛮夷声讨的文书。

七年(即公元1074年),召为谏院同知。同年为旱年,范百禄请示上级要求收还部分不利民之法令,以救民急。另外又论及当时以民众自行报上田亩数目,用以征收赋税的手实法,认为以民众自行报上,必不以实告。当时十五路内,每五路置三十七将,专责管辖所部兵,用以征聘平民作为参军,而范百禄观察其中,发现当中有称职的,而不称职的有十四人,所以范百禄提请希望恢复旧制,而将良才加以训练,其余的交付州县使用。范百禄所提请之事项多数都获得施行。

曾与另一大臣徐禧审理平民李士宁迷惑童妇生心不轨案,范百禄怀疑李士宁不单迷惑童妇而且有谋逆之心,认为应判处李士宁死罪,但当时李士宁与宰相王安石来往极为密切,而徐禧又颇得王安石青睐,另外李士宁更曾以宋仁宗赵祯御制诗献给宗室秀州团练使赵世居,所以李士宁被判无罪,范百禄亦因此被贬往宿州任监酒。

八年(即公元1074年),沂州平民朱唐状告前越州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提点刑狱王庭筠认为并无特别证据显示李逢谋反,但仍然请求上级审核定案,王庭筠认为李逢只是说话带有指责及妄说吉凶,提请李逢编配之刑。但皇帝赵顼对此案有所怀疑,并派遣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审查治罪。中书省认为王庭筠对此案审理不当,并对王庭筠进行弹劾,王庭筠亦因畏惧自杀而死。李逢词辞牵连甚广,连同赵世居、医官刘育等及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在内亦被逮捕拘禁。另外赵顼委派御史中丞邓绾、谏院同知范百禄及御史徐禧会审。最后赵世居被赐死罪,李逢、刘育及徐革被凌迟处死,将作监主簿张靖及武进士郝士宣被判腰斩,司天监学生秦彪及李士宁判杖脊另发配湖南,其余牵连拘捕者追回官衔,赵世居子孙免于死罪但削除户籍,旧有审讯此案所有官员亦需查核有否牵涉其中。

元丰年间

元丰二年(即公元1079年)十二月范百禄调任为司门郎中。

到元丰未年,范百禄任司门吏部郎中及起居郎。

宋哲宗赵煦即位,范百禄升迁为中书舍人。司马光打算恢复差役法而废去在王安石变法内的免役法,但范百禄认为此事会令祸民的官吏希望增加犯人,从而增加流配,藉以接受更多贿赂。最后司马光亦接纳范百禄的意见。

元祐年间

元祐初年,李常、孙觉、范百禄、苏轼及鲜于侁被同时选拔推荐擢升为大理丞及鸿胪丞。

元祐元年(即公元1086年),范百禄为刑部侍郎。当时很多地方官员希望为打斗令他人死亡之原告但又情有可原者求情,认为他们值得宽恕而不应因为他杀了人就判其死罪,而司马光认为如果杀人不需要判以死罪那么法律就被废弃,范百禄则认为如果案件没有可疑之处,原告亦不值得怜悯,则不可宽恕,余下的应可免于死罪,而最后赵煦亦因怜悯求情之原告希望用协商得其中道而赞成范百禄。此例生效之后,有司寇重于宽恕及至五年内有很多原告被免于死罪,所以门下省驳斥此例,希望将宽恕与否归还中书省定夺,但在范百禄极力争取之下一直沿用此例。

之后范百禄改为吏部侍郎。有议事者提出淘汰胥吏,而吕大防更催促将胥吏废除一半,范百禄则认为如果立即废除一半,将会令到很多人因此失业,如果从今开始有离职而不补缺,假以时日始终会有减半之效果。但最后没有跟随范百禄的意见。

七月二十三日,苏轼、胡宗愈、孙觉及范百禄等状奏,希望赵煦将称病请求出守蔡州的朝议大夫刘攽留在京师。

二年(即公元1087年)三月二十九日,赵煦不许请求出守的范百禄,认为范百禄言行不偏不倚,希望范百禄留在京师,更赐其为尚书刑部侍郎。

同年六月十二日,赵煦再次不准许范百禄请辞。

到七月,有上级公文达中书省,指责门下侍郎韩维尝试以范百禄任刑部侍郎为所不正而面奏,但韩维得到吕大防之帮助而开脱。

都水监王孝先见议将黄河走回本来的河道,而吕大防亦赞成,所以到三年(即公元1088年)十一月朝廷派遣吏部侍郎范百禄及给事中赵君锡巡行视察,观察估量回河利害及画图回报。范百禄审视之后认为不可回就立即回禀,而且取得先帝宋神宗赵顼诏令勿塞故道并一起呈上。到四年四月尚书省吕大防仍然认为既然塘泺已废应该回河,但范百禄觉得塘泺有限寇之名,如果回河更有可能有敌人顺流而下之忧,加上先帝明诏具在,实不应轻率行动。到最后亦阻止了回河见议。

短时间内更兼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为赵煦进言。

七年(即公元1092年)四月,身为翰林学士之范百禄负责扶助宗正卿。

同年六月命翰林学士范百禄为中书侍郎,。

八年三月因党争问题范百禄被罢去中书侍郎职位,另又因与同为中书省之苏颂被罢免,所以待罪而请求出守但不许。及后御史黄庆基上疏,列范百禄五罪,提请尽早罢黜范百禄。最终赵煦亦准许范百禄离去。

以龙图阁学士身份出任开封府知府。勤于民事,监狱并无囚犯。僚吏打算以牢狱空着而领功,但被范百禄制止。数月之后被恢复为翰林学士,拜中书侍郎。适逢郊祀年与礼官在赵煦面前争议应否合祭天地,各执一词,最后由宰相解决其纷争。

熙河路范育进言认为唃厮啰国第三代赞普阿里骨残酷暴虐而且有病,而湟州邈川吐蕃大首领温溪心八族打算内附,所以可以计划将其归纳,但范百禄认为既然阿里骨没有过犯,而温溪心虚实未知,无挑衅而动,非上策。又请奏进筑兰州纳迷等三城,认为乃必争之地。两事赵煦亦听从范百禄。

但最后范百禄仕途亦因党争问题被苏颂影响被罢为资政殿学士及河中府知府,及后更被流放至河阳、河南,终年六十五岁。